泰州市浦泰索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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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5502651 環眼吊鉤、吊環、卸扣、繩卡等是構成吊索、吊具的端部配件(也稱末端件)或連接件。選取、使用正確與否,關系到吊具、索具的承載安全。這些配件是按照相應的標準由專業生產廠制造的,在產品標記和技術參數中均應提供“額定載荷”及性能數據,這是正確選擇的依據。 吊具、索具是直接承受起重載荷的構件,其產品的質量直接關系到安全生產,因此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一、吊具、索具的購置
外購置的吊具、索具必須是專業廠按國家標準規定生產、檢驗、具有合格證和維護、保養說明書的產品。在產品明顯處必須有不易磨損的額定起重量、生產編號、制造日期、生產廠名等標志。使用單位應根據說明書和使用環境特點編制安全使用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
二、材料
制造吊具、索具用的材料及外購零部件,必須具有材質單、生產制造廠合格證等技術證明文件。否則應進行檢驗,查明性能后方可使用。
三、吊具、索具的載荷驗證
自制、改造、修復和新購置的吊具、索具,應在空載運行、試驗合格的基礎上,按規定的試驗載荷、試驗方法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靜載試驗 靜載試驗載荷:
吊具取額定起重量的1.25倍(起重電磁鐵為最大吸力)。 吊索取單肢、分肢極限工作載荷的2倍。 試驗方法:
試驗載荷應逐漸加上去,起升至離地面100~200mm高處,懸空時間不得少于10分鐘。卸載后進行目測檢查。試驗如此重復三次后,若結構未出現裂紋、永久變形、連接處未出現異常松動或損壞,即認為靜載試驗合格。
2.動載試驗 動載試驗載荷:
吊具取額定起重量的1.1倍(起重電磁鐵取額定起重量)。 吊索取單肢、分肢極限工作載荷的1.25倍。 試驗方法:
試驗時,必須把加速度、減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該吊索具正常工作范圍內,按實際工作循環連續工作1小時,若各項指標、各限位開關及安全保護裝置動作準確,結構部件無損壞,各項參數達到技術性能指標要求,即認為動載試驗合格。 http://www.swjhzs.com/